标准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0-23 信息来源:
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全省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省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承担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拟订全省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省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层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订工作。协调管理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办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