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58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0日 | |
标 题: |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0日 |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理论作为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内容。特别是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局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监管、执法办案、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方法,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程。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党组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审议,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议题40余个,法律顾问制发法律意见书14份,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市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印发修订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根据市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市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以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随机抽取的100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同时接受了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和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2022年,共为市局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42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了行政执法证,对退休和工作变动的1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进行了清理。为市局机关及综合行政执法队的214名行政执法人员配发了制式制服。
(三)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9年12月组建了长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辖上党、潞城和屯留三个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驻地辖区内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标志着“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改革目标的实现。2022年12月,将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市商务执法大队、潞州区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和潞州区商务执法队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0名,划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印发了《长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长治市潞州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吹哨”事项清单》共确认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事项6项。
(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市局出台的《长治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将清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2022年组织、指导办案机构向市政府答复行政复议案件6件。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组织协调7件行政应诉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活动,形成了“既出庭、又出声”的良好局面。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有效督促市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14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参加了《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为我市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完成了《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征求意见工作。参加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书面参与了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调研”,市司法局组织的“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执法重点课题”等5项专题调研,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创优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简政放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新潜力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全市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工作,全市共注册个体工商户22.8万户,新增5.32万户。
(二)维护竞争秩序。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场主体288批次5215户、跨部门联合抽查298批次2816户,企业年报率为96.44%,居全省前列。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发现并纠正全市违反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21份,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2件,有效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提升服务水平。以“标准引领、品牌创建、质量提升”为抓手,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指导中科潞安制定深紫外线led系列地方标准,并申报省级、国家级标准;组建了长治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6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4个标准化专家组。加强品牌培育,全市新增商标申请量3464件,注册2119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8137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总量达到16件,位居全省第二;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75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至2.77件。加强与金融部门战略合作,帮助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2700万元,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融资8.05亿元。聚焦质量提升,开展了“产业提质”“主体培优”“管理提效”“人才提标”等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入企服务行动、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全市累计投入资金754万,服务企业2074家,为企业减免费用420.6万元,解决各类技术难题1023个,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聚焦民生关切,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美容、特种设备、养老诈骗等一系列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全系统查办案件4179件,罚没款2016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17件,捣毁涉传窝点1个,创建无传销社区(村)34户,监测、检查网站、网店2.5万户次,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突出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巩固重点领域安全形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4万户,食品抽检1.54万批次;全省率先全面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安工程”,全市学校食堂和4416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明厨亮灶”,圆满完成了“两会”、“公务员面试”等6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儿童化妆品”等 10 项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查办药品案件304件;完成监督抽样任务559批次;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在市人民医院全省首家探索试行了“云药柜”和“近医通” 电子处方平台,实现了药品的“带方售药、24 小时服务、去向可追、智慧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和重要设备,开展了8类特种设备专项行动和12项专项整治,查办案件38件,排查74家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就发现隐患向企业提出了整改建议,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无事故。
(三)强化消费维权。坚持民生导向,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加强消费环境治理。深化拓展12315“七进”工作,积极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建立维权服务联系点470个,全市419家企业入驻在线多元化解平台,构建了多方位、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解格局。坚持及时受理、即时调查、快速办结,受理各类咨询36163件、处置投诉举报105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3.57万元。深化“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新培育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家,全市“示范商圈、示范街区、示范集市、示范小镇、示范景点、示范店”达到282家,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五、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突出重点普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关于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常态化落实市局《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62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有效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突出全程普法。结合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抓住关键宣传节点,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世界认可日、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开展了针对性普法活动。市场监管人员在行政执法和监管服务过程中,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市场主体知法懂法守法,普法宣传效果明显提升。
(三)突出能力建设。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行政处罚程序及案卷制作标准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培训、首席质量官培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培训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云课堂”学习活动、省药监局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专题培训等,重点学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解读、案件查办技能技巧、典型疑难案件等内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全年举办各类培训10余期,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局培训班30余期,培训干部2000余人次。系统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相关规定,编辑《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依据汇编》上下两册,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提供法律支撑。
以上是市局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学法不够深入全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有待改进。干部队伍专业化与大市场、大监管的形势任务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法治队伍建设仍有不足,法治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手段和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足,难以达到喜闻乐见的宣传效果。
2023年,市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锲而不舍的坚强意志,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开创长治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