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34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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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凯发线上娱乐网址

发布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多次在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传达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就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专题学习讨论,同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实践。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要法律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全面落实《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严格按照《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暂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作用发挥明显。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山西瀛唐律师事务所共提供法律服务57件次。制定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规定》,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前置程序,同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制定程序、审核内容、备案要求等做了详细规定。2022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

(三)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同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文本,并将宪法学习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必备课程。2022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了需要重点宣传的公共法律法规以及专业法律法规,逐项对应普法对象、普法节点、普法方式、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坚持系统内部学法用法,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形成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约机制。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我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督,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的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领导干部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无败诉案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一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22条工作措施》《太原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工作方案》,邀请省人大财经委赵忠兴处长讲解《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能力水平。开通信用修复“快车道”,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5521户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修复;推荐我市61个产品申报“山西精品”项目,6家市场主体进入“山西精品”实质认证阶段,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体系,开展“入企服务100家”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障;帮助我市179家小微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2家检验检测机构新增1341项参数,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服务机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外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门槛,不断提高登记备案效率。提出“不能说不办,要说怎么办”的工作理念,获得太原市政务中心“优秀窗口”荣誉称号。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通过差异化监管,动态调整抽取比例及频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2022年,全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共计762次,抽取企业5075户,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600次,运用率78.7%。四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定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126项)和《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18项)。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主观过错等涉及包容免罚、减轻处罚相关适用条件的综合认定做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促进了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加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扎实筑牢安全底线

一是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评审,有力有序地推进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完成全市263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一品一批一建档”和“千企万坊”帮扶等活动,开发上线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体化平台在全省推广。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覆盖全市学校及幼儿园50%以上,2022年抽检809批次。二是筑牢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监管。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成立太原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设立局际疫苗联席会议机制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两品一械”案件数和罚没款“双提升”。抽检药品450批次、医疗器械53批次、化妆品130批次。三是严抓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十类重点工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业产品监督抽查650批次,车用油品监督抽查730批次,完成11个轻质白油、45个秋冬季车作油品、40个农资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四是抓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对全市21家燃气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943件,罚没款231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件。其中,我局查处的“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牛肉案”入选全国十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山西梅凯烘焙食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进行商业宣传案”入选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铁拳”行动护民生十大典型案例。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一是开展跨领域联合执法。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的若干意见》;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防范化解市场领域经济金融风险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粮食流通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完成两次粮食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与太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太原市公安局对进入我市的肉类进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中秋、国庆期间,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开展了“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建立健全1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太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12315“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不断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和方式。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登记办理消费投诉、举报557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3.34万元,收缴罚没款39.95万元,发布消费警示21期。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做到有案必移,杜绝以罚代刑,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已基本建立。2022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0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积极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和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并制定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系统2021年全年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了案卷评查,有效提高了全市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了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重大处罚案件质量。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修订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负责人集体讨论程序规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程序,调整了案件审核范围、程序,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公正、有效。对列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照审核程序多次进行初审,并组织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核研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承办机构完善程序、修改案卷,保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文明、规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建设,开展相关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重新调整为899人、重新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785项调整为753项。四是强化执法稽查案件查办工作督导力度。持续强化执法督导,分析研判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案件查办工作总体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全市系统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有力推动全市系统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夯实普法宣传工作基础。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八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突出了学习宣传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体系。确定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的宣传要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同时提出多项措施保证普法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成立专门的普法宣传队伍,主动有效地开展普法活动。成立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由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中北高新区分局各一人组成,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等方面着手,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各项业务工作涉及的具体法律法规等内容,定期组织收集各部门各类宣传活动的相关文件、图片、总结等资料,贯彻落实我局普法工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融入到日常监管的行政检查中,督促市场主体提高法治意识。在办理解除异常名录、移出严重失信名单工作中引入约谈法定代表人工作机制,现场讲解《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法人知法、尊法、守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督促企业公示年报为抓手,多渠道、多手段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企业信用体系法规,宣传企业年报知识,规范企业年报行为。利用“3·15”“4.26”等特殊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和人民群众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主体开展集中、单个约谈、培训的方式进行定期普法宣传和守法提醒,特别是在疫情延续期间,针对冷链食品经营者、药店、诊所、餐饮等重点“涉疫”行业,加大了普法、督促和提醒力度,教育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同时深入到街道、学校、市场、企业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普及,做到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三是市场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秩序、产品安全等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科级干部任前考法、全体干部学法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新法速递、以案释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权责清单将本单位依法承担的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责任到人,确保执法职责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尽职免责,保障依法履职。  

(三)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采取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效能和水平。2023年,将继续按照全市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方案110项工作任务及203项清单,全力以赴完成好市场监管柔性执法、监管创新等具体任务,助力全市市场主体数增长目标圆满完成。

(四)聚力守稳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全面从严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杜绝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突出“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坚决遏制扰乱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提高市场治理能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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