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6527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2日 |
省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政府“13710”督办要求,省局安排部署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自9月份以来,主动公开信息306条,完成较好的是登记注册处、消保处、认证处、知产运用处、审批处。
为高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请机关各处室注意以下事项:
1.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2.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5项内容公开,一般动态消息不在公开范围;
3.要注意公开的时效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公开。
省局将常态化按月通报各处室主动公开情况。
附件:省局机关信息主动公开统计表
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